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
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
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
合伙协议: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:
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
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
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
合伙人出资的方式、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
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
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
入伙与退伙
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
违约责任
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
出资权属证明
经营场所证明
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
法律、行政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,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